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透過社訓的實踐,為社會永續發展作出貢獻

琳得科集團的董監事、員工皆須遵守以社訓「至誠與創造」為根本的行動規範,秉持高度的道德感與社會良知行動。

(我們的至誠)

01. 尊重人權
      尊重所有相關人員的人權與人格。
02. 管理與活用公司資產
      嚴格管理公司資產,並配合營運目的予以活用。
03. 禁止利益衝突行為
      採取對公司與股東利益最大化的行動。
04. 防止貪腐
      不從事可能有行賄或收賄之嫌的交際應酬,以及收受或供給贈禮等。
05. 遵守國內外法律
      作為受國際社會信賴的企業,應遵守國內外法律。
06. 公正、透明的交易
      遵守競爭秩序,與客戶及交易方正當地進行交易。
07. 禁止對政治團體、行政機關行賄
      與政治團體和行政機關保持健全的關係。
08. 對反社會勢力之應對
      不與反社會勢力有任何往來。

(我們的創造)

09. 永續發展的製造與服務
      透過產品與服務,對解決社會課題有所貢獻。
10. 提升顧客滿意度
      追求提升客戶的滿意度,提供高品質與高附加價值的產品。
11. 與地球環境共生
      為與地球環境共存共榮,進行降低環境負擔的行動。
12. 健全的職場環境
      打造全體員工皆可發揮個人能力的職場環境。
13. 挑戰創新
      挑戰創造嶄新的價值。
14. 多元的社會貢獻活動
      身為企業公民的一員,應對打造更豐饒的社區做出貢獻。
15. 建構與社會間的信任關係     
      透過適當的資訊公開與對話,與利害關係人建立信任關係。